不需要
单位生育险是社会保险的法定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个人无需单独开通。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与养老、医疗等险种同步参保,职工本人不承担缴费责任。
一、政策规定与执行机制
强制参保属性
- 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30日内需完成五险一金登记,包含生育险。未按规定缴纳的单位需承担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及津贴。
- 生育险缴费完全由单位承担,缴费基数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1%核定。
办理流程
对比项 线上办理 线下办理 适用地区 福州、天津等支持政务平台的城市 全国社保经办机构 材料清单 电子营业执照、职工名册 营业执照原件、劳动合同等 办理时效 1-3工作日 当场审核完成 备注 部分城市需同步完成医保关联 需携带公章及法人授权书
二、保障范围与享受条件
报销内容
- 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
- 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覆盖法定产假天数。
资格要求
- 参保职工需满足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部分地区放宽至6个月),且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灵活就业人员仅在上海、成都等试点城市可享受生育险待遇。
三、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生育险需单独开通”
生育险自动包含在单位缴纳的社保中,无需职工额外申请。
“个人可补缴或自费参保”
个人无法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生育险(非试点地区),断缴需由单位补足费用并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期。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险的,职工可向当地社保局投诉并要求单位支付全额生育费用。生育险与医保合并后,报销流程进一步简化,但待遇标准仍以生育险政策为准。职工可通过社保局官网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时查询参保状态及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