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育津贴的发放频率和具体时间如下:
一、发放频率
根据烟台开发区人社局最新政策,生育津贴改为 每月三次发放 ,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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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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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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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号
(单位需在每月固定日期前完成审核并提交材料)
二、发放时间节点
- 首次发放时间
生育津贴自生育当月开始计算,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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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本地参保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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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当月开始连续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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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后联动生成。
- 常规发放周期
每月5日、15日、25日为固定发放日,若单位当月缴费日期晚于津贴生成日期,则该月所有女职工的津贴需顺延至次月发放。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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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需待缴费满12个月后,从次月开始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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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医保报销同步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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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医疗费用回执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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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合并计算,实际到手金额可能因单位缴费基数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上信息综合了烟台市最新政策及部门官方说明,确保准确性。
2024烟台生育津贴申领指南(条件发放标准发放时间)- 烟台本地宝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