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满25年,女满20年
广西南宁市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标准
- 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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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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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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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况均需满足实际缴费年限≥5年。
- 视同缴费年限
-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 退休后待遇条件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标后,退休人员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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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累计缴费满25年(男)或20年(女),且连续实际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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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处理 :若退休时未满足年限,可一次性补缴或逐年缴费至达标。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中断缴费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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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将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报销额度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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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用尽后,门诊、药店等保障将暂停。
- 缴费标准
- 2017年职工医保个人缴费约150元/年,具体金额可能随政策调整。
四、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自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公开文件。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