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8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以下重要调整:
一、跨省共济功能全面启用
- 覆盖范围扩展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个人缴费。
- 操作方式优化
支持通过“鲁医保”小程序、“爱山东”App等线上渠道实现跨省绑定,无需提交材料或审批。
二、个人账户资金调整
- 划入标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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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2024年1月起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计入;退休人员按统筹地区2023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或2.5%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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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等待期 :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断保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可通过缴费修复。
- 激励机制
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缴费的,再提高3000元。
三、使用规范与限制
- 可支付范围
仅限支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定点医疗机构自付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耗材费用,不可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等非医保保障范围。
- 权益保障
原个人账户资金未取消,权益不变,仅置换出部分资金用于门诊共济。
四、其他配套措施
- 学生参保优化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可按学制趸交医保,待遇享受期从缴费次年12月31日结束。
- 新生儿参保
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可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待遇享受期至次年12月31日。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山东成为全国首个全面推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