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退休条件
- 基本年限要求
-
男性需累计缴纳医疗保险满 25年 ;
-
女性需累计缴纳医疗保险满 20年 。
-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参保人员需满足连续实际缴费年限 不少于15年 ,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费用即可享受待遇。
二、政策说明
- 累计年限与连续缴费的关系
南通市医保政策采用“累计缴费年限+连续缴费年限”双重标准,但退休条件以 累计缴费年限 为主。即只要累计缴费满25年(男)或20年(女),即使中间有断缴,仍可享受退休待遇。
- 补缴政策
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需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费用(按退休时缴费基数和8%的费率)。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标准
年度缴费标准由当地医保政策和财政补助决定,可能随政策调整。
- 特殊情况处理
-
灵活就业人员 :退休时未缴满年限需补缴,期间断缴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
单位缴费责任 :用人单位未缴费用需补缴,否则个人无法补缴。
以上信息综合了南通市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确保与《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