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纳入统筹
威海市的农村医保已经纳入了统筹管理,实现了与城市居民医保的统一。这一改革不仅提升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也促进了城乡之间的公平性。
(一)政策背景
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的启动 威海市于2013年1月1日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从新农合基金结余或年度新增政府补助中按人均15元标准购买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
住院统筹起付线设定 住院统筹起付线按照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用的3-5倍确定,原则上不低于200元,不高于800元,参合农民在同一医院住院一年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
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升 在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由550元提高到580元的基础上,今后将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予以调整。
(二)政策实施效果
医保待遇政策完善 持续完善医保待遇政策制度,构建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大病保险进一步深化的体系。
报销比例调整 报销比例有所调整提升,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新政策出台。
覆盖范围扩大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项目 | 农村医保 | 城市医保 |
|---|---|---|
大病保险资金来源 | 新农合基金结余或年度新增政府补助 | - |
人均大病保险金额 | 15元 | - |
住院统筹起付线范围 | 200元至800元 | - |
政府补助标准(2021年) | 580元 | - |
(三)未来发展方向
深化两项改革 大力深化门诊共济、省级统筹两项改革,完善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
增强基金统筹共济功能 进一步增强居民医保基金统筹共济功能,确保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威海市农村医保已成功纳入统筹管理体系,不仅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也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农村居民将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