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浆是否在报销范围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相关情况介绍:
一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根据《关于规范血液制品及蛋白类制品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血液制品包括新鲜冰冻血浆、普通冰冻血浆、滤白病毒灭活冰冻血浆等。
医保支付病种范围及参考值 :参保人员患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慢性贫血、各种出血病症特别是失血性休克,以及在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大型手术、严重创伤及抢救、急救等情形下使用血液制品,符合规定的检验参考值的,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特殊情况
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报销 :在一些地区,献血者及其亲属在需要用血时,可以根据当地的献血条例享受一定的用血费用报销政策。例如,《无锡市献血条例》规定,献血者献血量达到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献血者的亲属需要用血的,累计免费用血量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商业医疗保险 :一些商业医疗保险可能会对特定的血浆相关治疗或检测费用进行报销,但这取决于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和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