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同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会因地区、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规定:
亳州市
住院报销: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起付线由原来增加1倍下调为0.5倍。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乡镇级(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安徽省芜湖市
住院报销:参保人员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对其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按照50%核报(保底比例25%)。
梅州市
住院报销:未通过异地就医备案的外出就医参保人,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医疗机构)70%。
总体来说,农村医保同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会略低于本地就医,但具体差异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方案和法规来确定。建议您在就医前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了解详细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