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至8月,每人每月240元
山西朔州高温津贴适用群体为:用人单位安排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
一、适用群体界定标准
核心条件
- 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从事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
- 室内作业: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如无空调车间工人、封闭厂房作业人员等。
特殊群体排除
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不得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在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因此不纳入高温津贴适用范围。
二、发放标准与执行要求
- 发放细则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发放时间 | 每年6月、7月、8月,共3个月。 |
| 发放金额 | 每人每月240元,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 |
| 支付形式 | 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纳入工资总额,严禁以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实物冲抵。 |
| 工资关联性 | 高温津贴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因发放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原有工资水平。 |
- 用人单位责任
- 需建立高温作业台账,记录作业时间、环境温度及津贴发放情况,以备劳动监察部门核查。
- 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网约车司机、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平台企业应协调合作方落实津贴待遇。
三、权益保障与维权途径
健康与工作时间保障
- 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时,停止室外露天作业;37℃-40℃时,室外作业累计不超过6小时,且避开当日气温最高的3小时时段(通常为11:00-14:00)。
- 用人单位需提供防暑降温设备(如遮阳棚、风扇)、个人防护用品(如遮阳帽、清凉饮料),并对中暑劳动者及时送医治疗。
维权方式
- 投诉渠道:向单位工会反映,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12345市民热线举报。
- 法律后果:用人单位拒发或克扣津贴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限期补发,并处2000元-20000元罚款;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补发及赔偿金。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需严格落实发放责任,劳动者也应主动了解政策细节,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