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现金形式发放。
根据陕西省相关规定,高温补贴通常以现金形式随工资发放,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宝鸡市执行全省统一政策,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不得以实物替代。
一、高温补贴政策要点
发放标准与时间
- 金额:25元/天(露天作业≥35℃或室内工作场所≥33℃)。
- 周期:每年6-9月,按实际高温天数计算。
适用范围与条件
- 适用对象: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 例外情况:若采取降温措施使 workplace 温度低于33℃,可不发放。
对比项 陕西标准 其他省份参考 发放形式 现金 部分省份允许实物替代 日均金额 25元 上海45元/天,广东300元/月 温度触发条件 ≥35℃(露天)或≥33℃(室内) 部分省份仅限露天作业 维权与监督
-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需保留考勤记录、温度证明等证据材料。
陕西省通过现金发放形式确保劳动者权益,企业需结合气象数据灵活执行。若遇争议,建议优先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