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天10元,按实际高温天数计算发放
海南省高温津贴的发放并非按月固定计算,而是根据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实际作业的天数按日核算。定安县作为海南省下辖县,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标准,用人单位需在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
一、高温津贴发放规则
计算方式
- 按日发放: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为依据,劳动者当日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室内温度≥33℃的,即可计入发放天数 。
- 不按月均摊:即使当月仅有一天高温,也需按实际天数支付,不可按月折算或均摊 。
发放条件
对比项 具体要求 温度标准 室外≥35℃或室内≥33℃(以气象台数据为准) 作业类型 涵盖建筑、快递、环卫、餐饮(如厨房)等露天或高温密闭环境 排除情形 防暑降温饮料、药品不得冲抵津贴,且最低工资不包含此项
二、劳动者权益保障
维权途径
- 用人单位未发放的,可向工会或人社部门投诉,需提供考勤记录、温度证明等证据 。
- 违规企业可能面临1万元以下罚款,并需补发欠款 。
补充福利
除津贴外,企业必须提供免费防暑饮料(如盐水、凉茶)及应急药品,且不得以现金替代 。
海南省高温津贴政策充分体现对户外劳动者的健康保护,其按日计算的灵活方式更贴合实际作业需求。劳动者应主动关注气温预警与考勤记录,确保权益不受侵害,用人单位则需严格履行责任,共同应对高温天气下的劳动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