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至8月/每人每月240元
在通辽市,高温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为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下安排劳动的劳动者,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雇佣的露天作业或室内工作场所温度≥33℃的职工。
一、领取条件
适用人群
- 露天作业人员:如建筑工人、环卫工、快递员等。
- 非露天但高温环境工作者:如车间工人、厨房员工等,需满足工作场所温度≥33℃。
- 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同样享有权益,由实际用工单位发放。
时间与标准
- 发放月份:每年6月至8月。
- 金额:每人每月240元,按实际高温天数折算。
| 对比项 | 露天作业 | 室内高温(≥33℃) |
|---|---|---|
| 补贴标准 | 全额发放 | 需满足温度条件 |
| 常见职业 | 建筑、环卫 | 工厂、餐饮 |
| 举证责任 | 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提供温测记录 |
二、用人单位义务
发放要求
- 补贴需纳入工资总额,不得以饮料、实物替代。
- 未及时发放的,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健康保障措施
- 调整作息:日最高温≥40℃时停止露天作业。
- 防护物资:提供清凉饮料、防暑药品等。
高温补贴是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制度,通辽市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若遇权益受损,劳动者应保留考勤记录、温度证明等证据,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