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作业、高温车间等劳动者可依法领取高温津贴
根据山西省相关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针对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以及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的劳动者,涵盖建筑、环卫、冶金、运输等多个行业。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
一、高温津贴的适用岗位范围
露天作业岗位
- 建筑工人:包括工地施工、道路修建等户外作业人员。
- 环卫工人:负责街道清扫、垃圾运输等暴露于高温环境的工作。
- 农业劳动者:如田间耕作、采摘等长时间户外劳动。
高温车间及密闭场所岗位
- 冶金行业:炼钢、铸造等车间温度常超33℃。
- 制造业:玻璃加工、陶瓷烧制等高温工艺流程岗位。
- 物流运输:无空调的货车驾驶、仓储搬运等。
| 岗位类型 | 温度条件 | 津贴标准(月) | 典型行业举例 |
|---|---|---|---|
| 露天作业 | 35℃以上高温天气 | 240元 | 建筑、环卫、农业 |
| 高温车间/密闭场所 | 33℃以上工作环境 | 240元 | 冶金、制造、物流 |
二、津贴发放的注意事项
企业责任
- 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并足额发放津贴,不得以饮料等实物替代。
- 若未按规定发放,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特殊情况处理
- 非全日制用工按实际高温作业天数折算津贴。
- 因病假、事假等未出勤者,当月津贴可按比例扣除。
山西省通过明确高温津贴政策,保障劳动者在酷暑环境下的健康权益。露天作业与高温车间人员是重点覆盖群体,企业需严格履行义务,确保防暑降温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