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在福建宁德,即使工作场所配备了空调,只要符合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劳动者仍有权领取。关键在于实际工作环境是否达到高温作业标准,而非单纯以有无空调作为判断依据。
(一)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法律依据
-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在日最高气温≥35℃时,需向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33℃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 福建省规定,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300元,发放时间为5-9月。
空调环境的影响
- 若空调能将室内温度持续控制在33℃以下,则不符合发放条件;反之仍需发放。
- 部分岗位因设备散热或局部高温(如厨房、车间),即使有空调,也可能需发放津贴。
场景 温度实测值 是否发放津贴 备注 露天作业 ≥35℃ 是 无条件发放 室内无空调 ≥33℃ 是 需提供温度监测记录 室内有空调(整体) <33℃ 否 需保证持续达标 室内有空调(局部高温) ≥33℃ 是 如锅炉房、焊接区等
(二)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维权途径
- 若用人单位拒发,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需保留考勤记录、温度数据等证据。
健康防护建议
即使有空调,长期在高温与冷气交替环境中工作,可能引发中暑或空调病。建议合理调节温度,补充水分。
福建宁德的劳动者应结合实际工作环境判断津贴领取资格,用人单位不得以空调为由规避责任。高温防护与津贴发放需同步落实,确保健康与权益双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