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省(含玉溪市)高温补贴规定如下:
一、 补贴标准
基础标准
日最高气温≥35℃且不能将室内温度降至33℃以下时,每人每月不低于 60元 。
若室内温度≥33℃但>35℃,每人每月不低于 45元 。
特殊场景标准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统一按每月60元标准发放。
二、 发放时间
每年 6月至9月 共4个月。
三、 注意事项
补贴性质
高温津贴需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可计入最低工资,且不得因高温停工降薪。
防暑物资与津贴区分
发放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不属于高温津贴,仅作福利参考。
权益保障
用人单位需在工资清单中列明津贴明细,并保存发放记录至少2年。
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或12333投诉维权,拒不发放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四、 适用范围
包括建筑工人、公交车司机、环卫工人等高温作业岗位,以及因高温需调整作业时间的职工。
玉溪市高温补贴标准与全省一致,重点关注温度阈值和发放形式,同时强调权益保障与防暑物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