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陕西省统一规定,商洛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商洛市严格执行陕西省高温津贴政策,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35℃的户外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33℃时,可享受按月发放的津贴,企业不得以实物替代。
一、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
温度标准
- 户外作业:日最高气温≥35℃
- 室内作业:工作场所温度≥33℃
- 不符合条件时,企业可停止发放。
人群覆盖
- 包括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等所有劳动关系形式。
-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按另行规定执行。
例外情况
因高温暂停工作或缩短工时的,企业需正常支付工资,但不重复发放津贴。
二、发放细则与监督
发放方式
- 按月随工资发放,需在工资条中单独列明。
- 未足额发放的,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企业责任
项目 具体要求 防暑措施 提供清凉饮料、调整作息时间 违规处罚 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 争议处理 劳动仲裁优先,诉讼为补充 特殊行业调整
建筑、环卫等户外高强度作业行业,企业可协商提高标准,但不得低于省级规定。
商洛市通过明确高温津贴标准与执行细则,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健康权益。企业需结合防暑降温措施,确保政策落地,避免因高温引发的职业性中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