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大病救助金的民政发放金额根据救助类型和条件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
标准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万元,用于弥补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
实施情况 :
2014年首批救助151人,发放金额未明确(但人均约13300元);
2022年市级财政下达3600万元,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5元(按3:7分担)。
大病儿童专项救助
标准 :累计救助18名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共发放30.6万元。
临时救助
标准 :
年累计自负费用≤2万元:最高1600元;
2万元>累计自负费用≤10万元:最高9000元;
10万元>累计自负费用≤20万元:最高1万元;
累计自负费用<20万元:最高2万元。
补充说明 :
救助资金优先用于扣除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未参保者按比例减免后救助;
特殊困难群体(如低保边缘家庭)可申请临时救助,金额不高于低保补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