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作业劳动者、35℃以上高温天气作业人员可领取高温津贴。
根据陕西省相关规定,在榆林市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符合条件者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需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且不得以清凉饮料替代。
一、津贴领取条件
作业环境要求
- 用人单位在日最高气温≥35℃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露天作业。
- 非露天作业场所温度≥33℃且无法有效降温的,也需发放津贴。
适用人群
- 建筑工人、环卫工、快递员等户外劳动者为主。
- 企业需为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放,实习生、劳务派遣工同样适用。
| 对比项 | 露天作业 | 非露天高温作业 |
|---|---|---|
| 温度标准 | ≥35℃ | ≥33℃(无降温措施) |
| 典型职业 | 建筑工、交警 | 车间工人、厨师 |
| 津贴发放依据 | 实际出勤天数 | 实际高温作业天数 |
二、用人单位责任
发放义务
- 津贴需纳入工资总额,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津贴。
- 若未发放,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健康保障措施
- 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如绿豆汤、藿香正气水。
- 日最高气温≥40℃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三、常见问题
- 灵活就业人员(如个体商户雇工)可协商约定津贴,但不得低于标准。
- 因高温作业中暑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榆林市用人单位需严格履行法规要求,劳动者也应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夏季作业时,需结合防暑措施与津贴保障,降低职业健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