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投诉
在贵州安顺,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拿不到高温补贴,完全有权利进行投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一、高温补贴政策概述
- 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
- 发放标准 贵州省高温补贴可选择两种方式之一发放:
- 按天发放: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一天,发放8元。
- 按月发放:每月168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1小时,发放1元。
二、投诉渠道与流程
- 投诉方式 劳动者若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
- 拨打贵州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投诉电话:0851-86753389。
- 拨打全国统一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
- 向安顺市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申请劳动仲裁。
- 投诉流程投诉方式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备注
电话投诉
贵州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
0851-86753389
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
热线咨询
人社咨询服务
12333
全国通用,可咨询政策
现场举报
当地劳动监察部门
各地地址不同
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劳动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各地地址不同
适用于争议较大的情况
三、政策保障与注意事项
- 政策保障 贵州省高温补贴政策有明确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因高温天气缩短工作时间或停工休息时,不得扣减劳动者工资待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同样享有高温补贴权益。
- 注意事项
- 劳动者应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以便投诉或仲裁时使用。
- 高温补贴属于工资性收入,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 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不得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人群类型 | 是否享受高温补贴 | 特殊保护规定 |
|---|---|---|
全日制劳动者 | 是 | 按天或按月发放 |
非全日制劳动者 | 是 | 按小时发放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 是 | 平台企业应提供防护用品和休息保障 |
怀孕女职工 | 否 | 禁止高温环境下作业 |
未成年工 | 否 | 禁止高温环境下作业 |
在贵州安顺,高温补贴不仅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遇到权益受损时,劳动者应积极通过合法渠道投诉,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确保高温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