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
在绵阳市生育第二胎的夫妻,男方依法享有20天陪产假。这一政策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统一执行,与生育第一胎的陪产假天数相同,且不因多胞胎而增加天数。陪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需提供出生证明等材料申请。
一、政策依据
- 省级规定
四川省明确:符合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视为出勤。 - 市级执行
绵阳市作为四川省下辖市,严格执行省级政策,未另行设定差异化条款。
二、适用范围与条件
- 适用对象
需为合法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夫妻,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申请材料
需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注意事项
- 休假计算
陪产假按自然日连续计算,包含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 - 待遇保障
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或福利,违规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绵阳市二胎陪产假政策体现了对家庭育儿责任的共同分担,建议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休假安排,确保权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