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
黄山市生育二孩的夫妻,在子女六周岁以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可一次性休完或分次使用,累计不超过10天,且可与产假连休。
一、育儿假基本规定
- 享受条件:依法生育二孩且子女在0—6周岁期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自然年度计算)的夫妻。
- 天数标准: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不按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 休假方式:可在当年一次性休完或分次使用,累计不超过10天,不得结转至下一年。
二、产假与育儿假衔接
- 产假天数:黄山市生育二孩的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国家规定98天+延长60天),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可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难产、生育双胎等情况,增加的产假可与158天叠加。
- 衔接方式:育儿假可以与产假连休,具体休假安排由职工与单位协商确定。
三、相关福利待遇
- 育儿假待遇:职工在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 产假待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若生育津贴低于正常出勤工资,企业需补足差额。
- 二孩生育补贴:黄山市二孩生育补贴为一次性3000元,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职工(含聘用、劳务派遣)由单位发放,其他人员无需个人申请,小孩入户后3个月内由社区(村)工作人员主动联系。
| 对比项目 | 黄山市 | 芜湖市 | 马鞍山市 | 安庆市 |
|---|---|---|---|---|
| 产假天数 | 158天(98+60) | 158天(98+60) | 158天(98+60) | 158天(98+60) |
| 育儿假(夫妻/年) | 各10天 | 各10天 | - | - |
| 男方护理假 | - | 30天 | - | 10天(异地20天) |
| 产假包含休息日 | 是 | 是 | 是 | 是 |
| 产假包含法定休假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 二孩一次性补贴 | 3000元 | - | - | - |
黄山市生育二孩的夫妻可依法享受育儿假、产假及相关补贴,育儿假为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可与产假连休,期间福利待遇不变,切实保障生育家庭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