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农村建房审批流程遵循“县主导、乡镇(街道)主责、村级主体”的管理机制,具体流程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审批流程:
审批流程
- 申请条件:
- 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 农村村民新申请宅基地的,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且每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最高限额。
- 因无住宅或现有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未超过6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
- 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未超过60平方米的。
- 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城镇、乡、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
- 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 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 向中心村、集镇、小城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的。
- 其他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宅基地建房申请。
- 提交申请:
- 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用地建房书面申请。
- 村委会审议:
- 村委会定期依法组织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宅基地申请对象申请资格条件进行审议。
- 乡镇(街道)审核: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
- 相关部门审批:
- 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乡镇政府在收到建房申请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自然资源所以镇政府名义完成农转用组件,由区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 施工与监管:
- 获得审批后,村民可以开始建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监管建房过程,确保质量和安全。
- 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
- 建房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村民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