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25年最新政策,育儿假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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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育儿假
符合生育或合法收养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每年可享受 累计10天育儿假 ,双方单位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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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家庭附加假
若夫妻双方已有2个以上不满3周岁的子女,每年可再增加 5天育儿假 。
二、育儿假期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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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福利
育儿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工作日薪资发放,福利待遇不变,但不得以补休形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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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育儿假天数计入出勤,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每年有10天育儿假,其中3天为子女3周岁生日当天,则实际可安排3天连续休假。
三、其他相关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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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与生育假合并
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除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 60天 ,男方给予护理假 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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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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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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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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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假
包括放置/摘取宫内节育器(7天)、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复通术(30/15天)等,产假期间手术假期顺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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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差异 :昆明作为云南省重点城市,执行与全省统一标准,但其他城市(如玉溪、大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用人单位咨询当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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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综合2022-2025年最新条例,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19日起生效,适用于云南省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