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医保基数28300元是指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这一标准通常根据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适用于所有参加宁德市职工医保的单位和职工,包括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人员。
具体适用范围
- 在职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其工资总额,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不得超过28300元。
- 灵活就业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不低于最低标准)自行缴纳医保费用。
- 退休人员: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需按28300元的标准补缴医保费用。
缴费比例与金额
- 在职职工的医保缴费比例为8%(单位)+2%(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0%。
- 以28300元为基数计算,单位月缴费金额为2264元,个人为566元;灵活就业人员则为2830元。
政策调整与时间节点
宁德市的医保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水平调整。例如,2024年宁德市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8300元,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这一调整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同时确保医保基金运行稳定。
提示
如果您需要调整或确认医保缴费基数,请及时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资总额花名册和缴费基数申报表等。
福建宁德医保基数28300元是职工医保缴费的重要标准,直接影响单位和个人的缴费金额。了解这一标准,有助于合理规划医保费用,确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