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基数17000元表示该职工的月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上限,因此不作为实际缴费基数,个人无需缴纳医保费用。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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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上限规定
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职工月工资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例如,若2024年北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那么300%为36000元,超过17000元的部分(17000-12000=5000元)不参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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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基数计算
该职工的缴费基数为12000元(即2024年北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和个人分别按10%和2%的比例缴纳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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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北京市医保实施细则,此类上限规定旨在平衡医保基金负担与个人缴费能力。
总结 :17000元是工资超出上限后的数值,实际缴费基数为12000元,个人无需为超出部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