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长春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若社保基数为17400元,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通常在5%至12%之间,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例如,若按最低比例5%计算,单位和个人每月需缴纳的公积金总额为17400元×5%×2=1740元。若按最高比例12%计算,则总额为17400元×12%×2=4176元。具体缴存金额需根据单位实际选择的缴存比例确定。
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影响
- 缴存比例选择:单位和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5%至12%范围内的缴存比例。比例越高,职工未来可提取的公积金金额越多,但每月缴纳的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 实际缴存金额:若选择10%的缴存比例,则单位和个人每月需缴纳的公积金总额为17400元×10%×2=3480元。
- 政策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定期关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
提示
由于公积金缴存比例存在一定弹性,建议用户与所在单位确认具体的缴存比例,以便准确计算每月缴纳金额。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可参考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