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内蒙古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如下:
一、2024年度缴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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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上限
2024年缴存基数上限为22,650元,依据是兴安盟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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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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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 :1,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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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旗县市 :1,850元
下限标准根据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需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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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12%的缴存比例,具体比例由单位自主确定。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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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 :以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低于2023年自治区平均工资(5,641元)的60%(3,384.4元)则按60%核定,高于300%(16,922元)则按30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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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旗县市存在最低基数差异,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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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数据为2024年调整结果,2025年可能再次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
三、查询建议
若需确认具体数额,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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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或官方APP查询2025年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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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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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