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内蒙古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比例如下:
一、2024年缴存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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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24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2,650元,按兴安盟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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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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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1,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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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旗县市:1,850元
下限依据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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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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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比例范围为5%-12%,具体由单位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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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档次 :多数单位选择5%-12%的8个档次。
三、计算示例
若某职工2024年月平均工资为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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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存额 = 6,600元 × 缴存比例(如8%)= 5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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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存额 = 6,600元 × (1 + 8%) = 7,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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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月缴存额 = 528元 + 7,128元 = 7,656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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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存比例需以单位实际执行为准,建议职工与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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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上下限每年调整一次,2025年下限预计为乌兰浩特市2,200元。
以上信息综合自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