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统一全省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不低于30年、女职工不低于25年,并设10年过渡期分阶段推进,2035年前完成调整。参保人需留意新政策对待遇的影响及补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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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背景与过渡周期:四川当前21个市州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差异显著,如攀枝花男职工20年、成都25年等,导致跨地区转移接续困难。新规提出到2035年逐步统一为全省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其中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通过逐年延长现有标准(如每年递增1年)实现过渡,2035年前退休人员按各地过渡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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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缴费年限互认规则:参保人跨市调动时,所有缴费记录将统一累计且年限互认;若存在多地参保情况,以累计缴费时长最长地区为准确定待遇享受地,若时长相同则优先认可最后一个参保地。退休未缴满年限者可选择按月补缴(在职待遇)或一次性补缴(需满足实际缴费≥15年),未补缴则无法享受终身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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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策联动趋势:除四川外,广东、山东等地已出台类似规定(男30年、女25年),反映出国家推动省级医保统筹的意图。未来职工医保或与养老保险同步提升缴费年限,需持续关注本地细则动态。
参保人应结合最新政策测算自身缴费缺口,优先通过持续参保满足年限要求,避免因年限不足导致待遇中断。政策调整期间,各地过渡方案将影响具体实施节点,个人需密切留意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