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医保统筹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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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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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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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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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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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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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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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900元/年(年限额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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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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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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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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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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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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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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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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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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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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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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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无统一年限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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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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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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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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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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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大学生:一级100元/年(90%)、二级400元/年(78%)、三级1000元/年(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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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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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 :部分“两病”患者门诊药品费用最高报销限额为600元/年,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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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转诊转院人员等有不同起付线标准(如三级医疗机构20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60%)。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3-2024年,后续调整请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