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2025年生育保险政策,二胎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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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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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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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华市内生育的,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明、住院发票等材料。
二、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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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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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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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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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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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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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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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含诊疗费、住院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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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住院结算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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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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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 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需在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2个月)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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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 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材料至金华市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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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结算 :
- 社保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结算,直接将报销金额支付至参保人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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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需补缴后方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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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生育需额外提供生育医院等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