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最新政策,怀孕后医保报销分为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补贴)
-
申领条件
-
用人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
符合国家、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
-
申领流程
-
产假结束后,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次月起10日前向市医保中心生育科申报;
-
系统自动核算津贴金额,直接打入参保人银行账户,无需提交材料。
-
二、生育医疗费报销
-
直接结算
- 在上海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持社保卡直接刷卡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支付。
-
特殊项目报销
-
试管婴儿 :符合条件者可报销50%费用(含检查、药物、手术等),需提前准备结婚证、不孕不育证明等材料;
-
异地生产 :需办理积分落户或居住证,新生儿出生后即可参保,费用可报销70%。
-
三、注意事项
-
自费项目 :非医保覆盖的检查、药品及个人护理费用需自费;
-
政策时效 :生育津贴和医疗费报销需在分娩后1年内办理,逾期无法申领。
建议提前咨询单位或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比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