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女职工小产后申请生育津贴的关键流程包括:提交医学证明、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领、30个工作日内审核到账,津贴标准按单位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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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与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医学诊断证明(注明孕周)、医疗费用票据及银行账户信息。若委托代办,需附加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材料需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提交。 -
申领途径
- 线上: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 线下:前往韶关市医保经办机构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材料初审通过后领取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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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与时效
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账户。小产产假天数根据孕周确定,需以诊断证明为准。
提示: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若审核不通过,可按要求补正材料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