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引产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基本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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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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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含引产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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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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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 需符合国家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例如实施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手术等。
二、津贴计算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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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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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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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天数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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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 生育津贴于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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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或灵活就业人员仅可报销医疗费用,不享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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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60%或高于3倍时按相应比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