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三甲医院门诊报销比例
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55%。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60%。
二级医院和传染病、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三级):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70%。
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7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75%。
签约家庭医生:在签约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报销规则
- 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不同级别医院的起付标准不同,从200元到600元不等。
- 支付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职工身份(在职或退休)确定,从50%到75%不等。
- 支付限额: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元。
- 定点医疗机构:需在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其他相关信息
- 急诊报销:门(急)诊抢救,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的,报销比例为70%。
- 门诊慢特病报销:特殊病报销比例为94%,其余病种85%;慢性病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75%,退休职工85%。
- 家庭医生签约:签约家庭医生后,在签约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以上信息根据相关政策整理,具体报销比例和规则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