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大病二次报销新规定明确: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分段补偿,最高补偿60%,年限额20万元,且重大疾病补偿政策已统一调整为按医疗费用额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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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与分段补偿
- 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10万元部分补偿不低于5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不低于60%,年最高补偿限额20万元。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32元,起付线1万元以上的合规费用可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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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手续与结算方式
- 市内住院: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同步完成基本医保与二次报销;不具备条件的需出院后向人寿保险公司提交材料。
- 市外住院:需自行向人寿保险公司报送材料申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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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政策调整
原新农合20类重大疾病单独补偿政策取消,统一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不再区分病种。 -
覆盖人群与自动启动机制
参保居民或职工医疗费用达到大病统筹标准后,系统自动启动二次报销,无需额外申请(仅限合规费用)。
提示:具体补偿比例可能因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结果略有差异,建议通过社保局12333或定点医疗机构核实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