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市2019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结合您提供的基数19400元,计算每月扣除金额如下:
一、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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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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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40%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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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基数 :19400元(需与当年实际基数对比,若低于下限则按下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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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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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扣除金额 :19400元 × 20% = 3880元
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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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分为40%和300%两档,19400元对应300%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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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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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扣除金额 :19400元 × 7.5% = 1455元
三、总计
- 每月总扣除 :3880元(养老保险)+ 1455元(医疗保险)= 5335元
说明 :以上计算基于2019年标准,实际金额可能因政策调整或基数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通过黔南市社保局或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