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及标准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65(天数)× 产假天数
其中,月平均工资 = 生育或流产当月所在单位上年度缴费基数之和 ÷ 实际缴费人数之和。
二、产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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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98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1个+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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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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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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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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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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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剖宫产:3个月+难产/多胞胎额外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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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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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内流产: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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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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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由医保基金支付;不足12个月由用人单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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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缴费工资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