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石家庄市医保报销比例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类,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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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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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45岁以下在职职工3000元起付线,报销60%;45岁及以上3500元起付线,报销60%;退休职工5000元起付线,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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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如慢性病、特殊病等):不设起付线,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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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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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100元起付线,报销98%;二级200元起付线,报销93%;市属三级600元起付线,报销85%;省属三级900元起付线,报销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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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就医:备案后1500元起付线,报销76%;未备案3000元起付线,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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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费用
- 在职职工年度内累计超2000元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年度最高2万元。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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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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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无起付线,报销95%(日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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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起付线,报销90%(日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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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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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100元起付线,报销92%;二级400元起付线,报销80%;三级800元起付线,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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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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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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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年度限额50万元,住院35万元+大病保险40万元;居民医保门诊年度限额400元,住院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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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起付线1万元起,分段报销比例80%-95%。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以医保部门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