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慢病报销最新政策
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 病种种类:包括糖尿病性肾病、糖尿病伴眼并发症、糖尿病合并下肢感染、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器质性精神病、帕金森病、高血压、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脑卒中等。
- 起付标准:每人每个自然年度390元。
- 报销比例:
- 非限额病种:85%。
- 累计限额病种:80%。
- 单独限额病种:85%(冠状动脉搭桥/支架置入术后状态为80%)。
- 支付限额:
- 非限额病种: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不再进行限额。
- 累计限额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2000元-4500元之间,多种病种累计支付不超过10800元。
- 单独限额病种: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对每个病种进行限额,不参加累计限额病种支付额度累加。
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 病种种类:包括病毒性肝炎、精神分裂症、冠心病等17种。
- 起付标准:每人每个自然年度480元。
- 报销比例:
- 非限额病种:80%。
- 累计限额病种:65%。
- 单独限额病种:80%(冠状动脉搭桥/支架置入术后状态为65%)。
- 特殊限额病种(苯丙酮尿症):70%。
- 支付限额:
- 非限额病种:在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不再进行限额。
- 累计限额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1080元-3600元之间,多种病种累计支付不超过6000元。
- 单独限额病种:在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对每个病种进行限额,不参加累计限额病种支付额度累加。
- 特殊限额病种:年度支付限额14000元。
门诊慢特病患者就医购药注意事项
- 合理治疗:根据病情需要接受治疗,拒绝超病情需要的治疗费用进行医保报销。
- 合理用药:除肾(肝脏、心脏、肺)移植术后、冠心病(支架、搭桥)每次携药量为1个月外,其他病种每次门诊携药量可为1至3个月。
- 不得超剂量开药:主动拒绝定点医药机构为其超剂量开药,超剂量购药属于违规行为。
- 不得突破个人单个病种的限额:进行诊疗购药。
- 不得将就医凭证转借他人:一旦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 不得将药品出售或转赠他人。
总结
以上为河北唐山慢病报销的最新政策,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以及患者在就医购药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唐山慢病报销政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