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男职工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根据参保类型和生育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单位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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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月生育津贴 = 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产假天数
(例如:月均工资8000元,顺产98天,则津贴约为26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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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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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如2000元/月最低工资对应3000元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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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如8000元/月对应24000元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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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灵活就业人员
月生育津贴 = 武汉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产假天数。
三、特殊补贴(非生育津贴)
武汉市户籍男职工生育首孩可获额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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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补贴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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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补贴 :3000元
(需在生育后3个月内申请,材料包括《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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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以上(含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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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的医疗费用,门诊产检限额700元,顺产、难产等有明确定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