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类药不能使用医保卡支付,主要原因在于其未被纳入医保报销目录,需患者全额自费。但2025年国家医保局将首推丙类药品目录,部分高价药或可通过商保部分报销。
医保药品分类中,甲类和乙类药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分别享受全额或部分报销政策,而丙类药因非临床必需、价格高昂(如进口药、创新药、罕见病特效药等)被排除在外,参保人必须全额承担费用。这一规定源于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丙类药的高昂成本可能挤占基础医疗保障资源,且其临床价值与必要性需严格评估,导致医保优先保障更普惠的甲类、乙类药。
丙类药具体指保健品类、高价进口药、新研发特效药或罕见病药物,例如120万元一针的CAR-T疗法或70万元/年的诺西那生钠。医保局设定目录时侧重基础医疗需求,而非满足高端或个性化治疗。DRG控费政策下,医院为控制人均医疗成本,更倾向使用医保内药品,进一步限制了丙类药的使用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正在调整。2025年国家医保局计划首推丙类药品目录,聚焦临床价值高但价格超医保承受能力的药品,例如通过商业保险分摊费用。这一改革有望减轻患者负担,但需确保购买包含“外购药责任”的保险产品以避免“有药不能用”的情况。
总结而言,丙类药无法刷医保是因现行医保体系以“保基本”为核心,优先覆盖广泛需求。但未来医保与商保协同覆盖高价药的趋势,可能为特定患者群体提供更多保障。健康规划中,除关注医保动态外,合理配置商业保险及健康管理仍是降低医疗风险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