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其中,产假天数根据生育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顺产为128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可额外增加15天/胎。
- 计算基数:以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准,而非个人工资。若单位参保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参保月份计算平均工资。
- 产假天数:
- 顺产:128天(含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及天津市增加的30天奖励假);
- 难产(如剖腹产):增加15天;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发放方式: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拨付至用人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若职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标准,单位需补足差额。
符合条件的职工需在生育后1年内申领,需提供生育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单位或社保部门,确保材料齐全、计算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