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产假休80天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计算基数与标准
-
已参加生育保险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 \text{津贴} = \frac{\text{单位月平均工资}}{30} \times 80 $$
(例如:单位平均工资8000元,津贴=8000/30×80≈21,333元)。
-
未参加生育保险
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由用人单位承担差额。
二、津贴发放规则
-
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按“就高原则”发放,即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以津贴为标准;反之则按产假工资发放,差额由企业补足。
-
支付方式 :通常由社保局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或单位账户,不影响单位正常工资支出。
三、产假天数说明
80天包含基础产假(98天)和地方奖励假(如广东80天),具体天数以当地政策为准。
四、注意事项
-
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企业需补足差额。
-
女职工可享受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可申请2.5天)和哺乳假(6.5个月按80%工资,延长期间按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