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需根据参保人户籍、生育类型及地区政策综合准备,主要分为基本材料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两类:
一、基本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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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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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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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东户籍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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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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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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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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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证明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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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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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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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记录生育方式、并发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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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包含住院诊疗过程、恢复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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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
- 广东本地银行储蓄卡账号信息,需提前确认账户正常
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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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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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劳务派遣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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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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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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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补充材料
- 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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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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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参保需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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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需提供异地医院等级证明及费用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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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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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部分材料需在生育或手术次月1年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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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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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可能因城市政策不同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以上材料需提交至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