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职工申请生育津贴需满足配偶无业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材料,最高可领取1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津贴。以下是具体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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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男方需连续缴纳深圳社保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 配偶生育期间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符合国家/广东省计划生育规定(需提供计生证明)
• 子女出生一年内提出申请 -
所需材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计生证)
• 配偶无业承诺书(社区工作站盖章)
• 社保卡及银行账户信息
•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费用票据(如有报销需求) -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i深圳"APP,进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栏目上传材料。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各社保分局窗口办理,审核通过后津贴将1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
津贴标准
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一次性支付(2024年标准为3,891元),若难产/多胞胎等情况可额外领取15天津贴。同次生育夫妻双方不可重复享受。
温馨提示:建议在生育后3个月内完成申请,线上办理时需提前将材料扫描为PDF格式。若配偶后期恢复就业并补缴生育险,需主动退还已领取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