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申请期限及流程如下:
一、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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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 :分娩次日起3年内均可申请,包括顺产、剖腹产、早产、难产(如使用产钳/胎吸)及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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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垫付要求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产假结束后垫付津贴,且职工分娩期间需在单位连续参保。
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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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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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或单位缴纳满12个月),且生育行为符合国家/广东省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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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包括:社保卡、结婚证、身份证、生育住院发票、单位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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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 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津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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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申请可能无法领取津贴,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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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如跨市生育)需额外提供居住证明等材料。
建议生育后及时与单位沟通,确保按时完成垫付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