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河北省自2020年起已将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两险合一”。参保单位按合并后的医保费率统一缴费,个人无需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生育津贴、医疗费用等待遇均通过医保基金支付。以下是关键点解析:
-
合并政策背景与实施时间
河北省于2019年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实施意见》,明确2019年底前完成合并,2020年1月1日正式执行。合并后遵循“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原则,简化管理流程。 -
缴费与参保规则
用人单位按职工医保和原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医保费(如原医保8%+生育1%,则新费率为9%),个人不承担生育保险费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时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但可享受50%生育医疗费待遇。 -
待遇保障内容
- 生育津贴: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女职工可申领,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单位照发工资,不重复享受津贴。
- 医疗费用报销:连续缴费满3个月即可享受,涵盖产检、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
- 特殊群体: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报销50%医疗费,灵活就业人员同样享受部分待遇。
-
基金与经办管理
原生育保险基金结余并入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单独列支。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服务,生育医疗费与医保费用“一站式”结算,提升效率。
总结:河北通过两险合并强化了生育保障的普惠性,参保人无需额外操作即可享受生育福利。建议职工关注单位缴费状态,确保连续参保以维护权益,异地生育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