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涵盖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补贴,标准因分娩方式、地区政策差异而不同,例如顺产报销约2000-4000元,剖宫产4000-6000元,生育津贴按单位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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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产前检查(如B超、唐筛等,石家庄最高可报1000元)、分娩费用(顺产2000-4000元,剖宫产4000-6000元)及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术报销1000-3000元)。异地分娩按定额标准报销,超1万元部分需核定结算。 -
生育津贴发放
按女职工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支付,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再加15天,晚育奖励45天。津贴低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
一次性补贴
包括分娩营养补助(正常产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50%)和医院等级补贴(一、二级医院分娩额外补300元)。
提示: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