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最新生育保险政策,产检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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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合规产前检查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为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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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整个生育周期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1500元 ,其中产检费用占1000元,剩余500元可用于其他生育相关费用(如接生费、手术费等)。
二、报销范围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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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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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产前检查项目(如血常规、唐筛、超声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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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剖宫产的定额支付标准分别为2000元、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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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孕妇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简化了报销流程。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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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医疗保险的区别
生育保险的报销限额(4000元)低于医疗保险(7万元封顶线),但起付线更低(0元),且覆盖检查费用;
若超出生育保险限额的费用,需通过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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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生效时间
目前政策于 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适用于广西区内已参保的女职工。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官方文件及政府公开资料,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